记者从广西住房城乡建设厅了解到,近年来,广西逐步将乡镇中小学教师、卫生院职工,石漠化片区居民、水上渔民等特殊群体纳入住房保障范围,并通过提高申请人收入线、打破户籍限制等手段降低准入门槛,把公租房建设向乡镇延伸,努力提高保障性住房覆盖范围。目前,广西全区城镇住房保障覆盖面由2007年的8%提高到19.56%,几乎提前两年完成**要求的“十二五”期末住房保障覆盖面达到20%的目标。
据广西住房城乡建设厅负责人介绍,广西从1998年起开始启动保障性住房建设,2007年推进保障性住房体制建设,2011年大规模建设保障性住房。截至2013年底,广西全区城镇共开工建设保障性住房和各类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101.9万套(户),解决了351.6万城镇中低收入住房困难群众的居住问题。
据了解,2011年以来,广西把公租房建设向乡镇延伸。至2013年底,广西全区共开工建设乡镇公租房9.51万套,大批乡镇干部职工住房条件得到改善。34岁的文仲坚是宾阳县古辣中学的教师,任教7年,进入古辣中学任教7年多,一直住在学校马路对面的低矮泥瓦房里。房屋老鼠猖狂,房顶漏雨严重,厨房、卫生间也不配套。今年5月,他和另外20多名教师入住新建公租房。房屋虽然不大,但整洁明亮,厨房、卫生间均有配套。“现在有小孩了,在这里住,比较像一个家了。”
“水上人家”是广西保障性住房覆盖的另一个特殊群体。在广西境内的邕江、西江等内河流域,有不少常年一家几口挤住在船上的渔民。他们伴水而居,逐潮以渔,吃在船上,住在船上。淡季打不到鱼,只好到岸上打零工勉强对付日子。去年,在渔船上生活31年的钟炳文一家4口上岸告别了水上飘摇不定的日子,搬进了南宁市江南区新兴苑一套86平方米的安置房。“在这里,当然比船上好啊,风刮不到,雨淋不着!”钟炳文说。
记者了解到,广西还鼓励各地降低保障房的准入门槛,扩大保障房覆盖范围,解决更多中低收入者或家庭的住房难题。近几年来,由于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一直在增长,广西要求各地适当上调收入线标准,如2013年南宁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经济适用房、限价房申请家庭的收入标准相较2012年均有不同程度上调。
此前,户籍限制也是让很多中低收入家庭对保障性住房望而却步的一个门槛。广西各地近年也逐步打破这一限制,让保障性住房惠及更多中低收入家庭。去年10月,南宁市实施新的限价房管理办法,许多非本市户籍人口也可购买限价房。在梧州、桂林等地,符合条件的非本市户籍外来务工人员也可以申请保障房。
即便如此,目前广西还有不少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亟待解决住房问题。“我们要进一步创新机制和体制,进一步完善住房保障体系,让更多中低收入家庭享受住房改革红利。”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有关负责人说。
该负责人表示,未来广西将继续努力扩大保障性住房覆盖范围,着力解决两大类型群体的住房保障问题。一是城镇现有需要解决群体的住房保障问题,包括城镇中无房户和住房未达标户中等偏下收入居民,行政事业和各类企业单位危旧住房和棚户区居民;二是每年因城镇化发展进城的新增中等偏下收入群体的住房保障问题,包括学校毕业和**新就业人员及外来务工人员等中等偏下收入居民住房保障问题等类型群体的住房保障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