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有关部门获悉,南宁市近日制定了《关于加强社区居委会工作用房和居民公益***设施建设与管理的实施意见》,到明年底,把全市城市社区建成设施齐全、功能完善的文明和谐新社区。
居委会服务用房配置上,按照“1+3+X”模式应当具备以下功能:“1”即每个社区建设一个社区服务站为主阵地;“3”即配套建立1个学习教育室、1个文体活动室、1个卫生保健室;“X”即根据不同社区的实际情况,建立慈善超市、居家养老室、警务室、图书室、心理咨询室、科普实践室、社会组织孵化基地等社区服务场所。居委会服务用房提倡“一室多用”,原则上社区工作人员办公使用面积每人不超过6平方米,其余面积作为提供社区居民服务和活动场所。
从2015年起,市**、国土、住房部门对南宁市城区、开发区范围内通过房地产综合开发的居住区建设项目,必须按照**、自治区和南宁市有关标准和要求,将居委会服务用房纳入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房屋套数达到5000户的,应单独设立社区居委会,由开发建设单位配建500平方米以上的居委会服务用房并无偿提供给社区使用;房屋套数在5000户以下的,按《南宁市城市**管理技术规定》面积标准配建居委会服务用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