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港口讯 近日,港口区出台《港口区农村籍普通高中学生免学费教育实施方案(试行)》,明确从2017年秋季学期起,实施农村籍普通高中学生免学费教育。
港口区第六次党代会曾提出“港口区要不断加大教育投入,分步实施港口区农村籍学生十五年义务教育”的目标。此次将实施的农村籍普通高中学生免学费教育,正是港口区深化教育改革,实施教育惠民,推进精准扶贫,落实民生实事的重要一笔。
据悉,港口区农村籍初中毕业生报读市实验**中学、市**中学等防城港市辖区普通高中,都纳入免费范畴。免学费对象需同时具备以下两个条件。一是具有防城港市辖区普通高中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二是户籍地址为企沙镇、光坡镇、原公车镇(现王府街道、沙潭江街道)下辖村、社区,原农村人口。免学费标准为普通高中学校每生每年约1200元(以实际收取的学费为准)。
目前港口区农村籍高中学生有1000余人,每年需投入的资金约150万元。在实施该项免学费教育的资金使用管理方面,港口区教育局将免学费政策所需资金列入部门预算,经核准享受免学费政策人数后,向区财政部门申请预算资金,通过转账方式发放给符合免学费政策的农村高中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