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拖再拖之后,《基本住房保障条例》(下称《条例》)终于要出台了。在条例中可以看出,公租房、棚户区改造将来是保障房建设的重点。
据中国房地产报**获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下称“住建部”)已于5月份将“条例”递交国务院法制办,现在各部委间征求意见,今年定会出台。
从2008年11月《住房保障法》被列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五年立法**后,该法的出台可谓是“一波三折”。先是于2008年底委托清华大学法学院和深圳(楼盘)市房地产研究中心分别起草该法的理论版和实践版建议稿,之后每年该法都会被列入国务院立法计划,从**目标《住房保障法》和《条例》一起出台到降低目标只出台《条例》,这五年间该《条例》始终是“只闻其声不见其影”。
据悉,《条例》已由住建部递交国务院法制办,今年有望出台。在条例中可以看出,公租房、棚户区改造将来是保障房建设的重点。
对于公租房,大多是从社会搜集房源,以政府补贴的形式租给中低收入阶层,“秉着‘不为我有但为我用’的原则,强化补贴,淡化像以往经适房那种直接建直接给的模式。”中国房地产研究会住房保障和公共住房政策委员会副秘书长梁舰表示。
业内人士表示,目前全国保障房建设规模和建设速度都处在历史**位,全国已建成的约千万套保障房亟需构建一个系统的框架,而不时传出的“经适房”沦为低买高卖投机品的案例也呼唤着纲领性管理规定的出台。
今年6月,北京东四环大郊亭桥东南角一个名为“广华新城”的大型经济适用房项目,被曝定向销售给**机关和中石化等单位,拟售价格只有市场价的五分之一,这使得经适房陷入“公务员分福利房”的质疑。
这并非孤例,5月,深圳馨海苑进入公众视野,深圳海关这个超低价分配的“福利房”,因在市场上高价出售而受到广泛关注。这样的案例层出不穷,而背后折射的则是保障房相关制度的缺失。
亚太城市发展研究会房地产分会会长陈宝存表示,如果制度问题不解决,类似的问题还会发生。总体来说,这几年我国的保障房建设和分配是存在很大漏洞的。
“条例”关于保障房建设的规定不应该过于理想化,关键是要考虑保障房建设资金的来源问题。保障房应该是租赁化而不是产权化,产权化的保障房应该退出历史舞台,但现在确实分配不公,很多产权型的保障房都成了公务员的福利房。
中国房地产学会副会长陈国强认为,当下的保障房建设属于“戏先演了,剧本还没有准备好”的状况,实际上《条例》应该是在启动房改之初就推出的,拖到现在肯定是有多方面原因。